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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木生珠
文章检索:
吴 耘:谢谢你,我的东来!——二十四载玫瑰梦
杨玉圣:立个名誉权纠纷案,外地的原告本人必须要亲自去法院吗?——就申请立诉张仲春名誉侵权案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公开信(之一)
陈 伟:平生情谊兼师友——怀念校友任东来(上)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八)]
吴 耘:阳光大男孩——妻子眼中的任东来
杨玉圣:学术界的音乐传奇——写在资中筠先生音乐会举办之际
杨玉圣:资中筠教授音乐会即将举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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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仍在等待──关于《海内外240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公开信》公告第十二号(2013年5月15日)
William F. Rope:悼任东来教授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一)]
陈晓律:东来一直有一个梦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八)]
郭玉闪:挽任东来教授
任琬洁:安慰妈妈 思念爸爸——花园小记(英文诗)
徐国琦:痛悼任东来学长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七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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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 飞:清华园里谁为“狗”?—— 一个毕业生心目中的高校去行政化
孙新强:为护宪维权而斗争——“杨玉圣诉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案”行政诉讼代理词
伏自文:著名学者任东来的生命之火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三)]
卢 林:吊唁东来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)]
余宁平:我眼中的任东来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九)]
孙江林:东来西去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五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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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茂信:平凡的生命,不平凡的人生——追念好友任东来教授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六)]
余成耀:忆任任东来教授业委会工作二三事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五)]
李剑鸣:吊东来(诗一首)
刘大伟:沉痛悼念南京大学任东来教授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十六)]
陈晓律:寻找法治社会的平衡点——评任东来等著的《美国宪政历程》
翟 强:大洋彼岸忆东来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六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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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斯敏 王 琎:“为社会问题开药方”——追记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
徐建清、朱网锁:那次我见到你——怀念东来(诗)
邱美荣: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样子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七)]
庞中英:东来西去——怀念杰出的任东来教授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三十四)]
刘 畅:缅怀任东来教授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六)]
陈晓律:写在东来离开我们一周之际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四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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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玉圣:针锋相对 唇枪舌剑——“杨玉圣诉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案”庭审侧记
李世洞:“华山论刀,准备接招”——六评张仲春研究员的《民事上诉状》
一个警察对朱令案的分析
天妒红颜: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
贝志城: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
贝志诚:现实不是童话——对朱令事件的回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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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东来:一个了不起的铺路架桥者——杨生茂教授对中国美国史学科建设的贡献[重发任东来教授生前回忆前辈学者系列(之六)]
任东来:一个永远追求新知的学者——悼念冯承伯教授[重发任东来教授生前回忆前辈学者系列(之五)]
任东来:冬日里那温暖的阳光——怀念恩师丁则民教授[重发任东来教授生前回忆前辈学者系列(之四)]
任东来:像刘绪贻先生那样生活[重发任东来教授生前回忆前辈学者系列(之三)]
任东来:神秘的“倜西”——祝贺曹德谦先生九十华诞[重发任东来教授生前回忆前辈学者系列(之二)]
任东来:不是吾师,胜似吾师——祝贺邓蜀生先生九十华诞[重发任东来教授生前回忆前辈学者系列(之一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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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玉圣:《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善治问题研究》鸣谢
刘颂杰:陆学艺——勇于坚持的社会学大家
杨玉圣:人文情怀 君子风范——李慎之先生侧记(纪念慎公逝世十周年)
张千帆:“天堂是座图书馆”——悼任东来教授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三)]
闵凡祥:记与任东来先生的最后一面[学界师友追思任东来教授(之二十二)]
杨玉圣:悼吾兄东来(诗一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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俞荣根:县域法治的重点、难点和关键点[“首届全国县域法治高端论坛”论文(之四)]
杨玉圣:首届全国县域法治高端论坛(2013年4月29-30日)议程
尹洪阳、杨玉圣:县域法治论纲(征求意见稿)[“首届全国县域法治高端论坛”交流论文(之三)]
李有华:庄严神圣 任重道远——在首届全国县域法治高端论坛上的发言[“首届全国县域法治高端论坛”交流论文(之二)]
俞荣根、郭振杰:县域法治是法治国家的基石[“首届全国县域法治高端论坛”交流论文(之一)]
罗鸿宾:依法治国战略的县域实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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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玉圣:论小区善治与社会建设创新
杨玉圣:论小区善治面临的主要矛盾——兼论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之道
杨玉圣:影响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和谐的十大问题
杨玉圣:论业主自治与小区善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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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洞诉张仲春名誉侵权案《民事起诉状》
李世洞:四问乔生——致南京财经大学张仲春研究员的公开信
李世洞:新瓶装旧酒 再打恶意诉讼——初评张仲春研究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的系列新诉讼
李世洞:到底是谁“指鹿为马 移花接木”?——再评张仲春研究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的新《民事起诉状》
李世洞:究竟是“专业语言的唯一表达”,还是货真价实的抄袭?——三评张仲春研究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的新《民事起诉状》
李世洞:沈木珠教授为什么要把特指的“张仲春”三字蒸发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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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天: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彻查吴丹红事件
中国政法大学出了个吴丹红
石扉客 季天琴 周至美等:王立军打黑揭秘(上)
石扉客 季天琴 周至美等:王立军打黑揭秘(下)
卓 伟:张艺谋和他的娇妻爱子
钟茜 陈成:张艺谋“超生门”幕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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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怀远:什么是判别实践正误的惟一标准——《我提倡真正学》代跋
孙国栋:真善美的和谐统一——序张思之《我的辩词与梦想》(新版)
阿 计:江平校长的传奇不仅仅属于他个人——在《出没风波里》首发式上的发言
孙国栋:有的放矢 博精兼顾——序朱加宁《律师实务技能十字诀》
张思之:才下眉头,却上心头——《我们律师》后记
王缉思:任东来等著《美国宪政历程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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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满华:另一个汉高祖和他的发妻
王 庆:大学生应有怀疑的勇气
杨玉圣:热烈祝贺《山东社会科学》和《国际贸易问题》——张仲春沈木珠“讼棍夫妇”最近二十年发表文章最多的两大刊物
余三定主编《云梦学刊》2013年第2期目录
余三定主编《云梦学刊》2013年第1期目录
杨玉圣:《北大史学》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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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玉圣:再评张仲春(乔生)的伪注问题——以《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我国之因应对策》为例
杨玉圣:评乔生(张仲春)的抄袭问题——以《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我国之因应对策》为例
李世洞:“圆括号”变“方括号”,也摘不掉“伪注”帽——四评张仲春研究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的新《民事起诉状》
杨玉圣:评沈木珠的抄袭问题——以《中国涉外经济法》第一章为例
杨玉圣:再评沈木珠的抄袭问题——以《中国涉外经济法》第二章为例(摘要稿)
杨玉圣:《金陵法律评论》是“非法出版物”吗?——驳南京财经大学研究员张仲春(乔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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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世界级的冤假错案
回归“本真的自由”——东来老师头七祭
杨玉圣:新浪微博网友悼东来(六)
杨玉圣:新浪微博网友悼东来(五)
杨玉圣:新浪微博网友悼东来(四)
杨玉圣:新浪微博网友悼东来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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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生的“讼棍”本性——张仲春《民事上诉状》(李世洞诉张仲春名誉权纠纷案)
杨玉圣:给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管辖异议申请书(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权案)
杨玉圣:给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管辖异议申请书(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权案)
杨玉圣:给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管辖异议申请书(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隐私权(名誉权))
乔木生珠鼓楼第十一案:张仲春诉李世洞所谓“隐私权纠纷”《民事起诉状》[“沈木珠教授夫妇诉讼门事件”第二十一案]
乔木生珠鼓楼第十案: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《民事起诉状》[“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”系列案第二十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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